房产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声称自己找的房子可以不用交任何税费,市民王先生听信后全权委托该房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签了合同后才发现所谓的“免税”不过是房介设下的圈套,7000多元的定金和中介费险些打了水漂。近日,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王先生介绍,他家住四方区,今年2月底,他打算在四方区购买一套二手房,在杭州路胜信家园房产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了四方区“靶子沟”小区的一套面积为52平方米的房子,房价为31.5万元。“当时中介一直强调,通过他们买这套二手房可以不用交任何税费,并保证税务部门不予追究。”王先生说,中介还教给了他“免税”的具体做法,即买下房子后可以到房屋开发商那里进行更名,直接办理协议就可以。
王先生觉得捡到了“大便宜”,看房后便签订了购房合同,向中介交了3000元的定金和4300元的中介费。“可是到了开发商那儿,人家说必须到青岛房屋交易中心纳税后才能更名。”算来算去还是要交税,王先生这才知道上了中介的套。3月8日,王先生向人民路工商所投诉,向中介要回了已经交付的定金和中介费。
李沧区市民孙女士居住的房子是去年1月份委托重庆南路上一家小房产中介购买的二手房,当时中介也称“买房可以省税”,但成交后孙女士发现,房产证上竟写着“赠与”,当时中介解释称,这么做是为了省下税费。今年3月初,孙女士家的屋顶开始出现局部塌陷,她找到原房主时,对方称房子当时是办的赠与,要找只能找中介。可她找到房产中介时,中介却称房产证上写的是赠与,不想要可以退房,但没经买卖他们无需赔偿。
工商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市民,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在转让房产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不交或者少交应纳税款的,都属于偷税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教唆、协助他人偷税的,也同样要负法律责任。所以,市民在房产交易中,一定要谨防房介埋下的“省税免税”陷阱,切莫贪图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