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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房地产行业九月起建信用档案-广州众达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2015-07-16
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实施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档案制度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在我市从事 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的企业及其所属人员都须纳入行业信用档案监管范围,接受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记录、公布和等级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和 社会公众的监督。
上述行业信用档案包括企业信用档案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两部分,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评定情况等六个方 面内容。市房管局根据制度实施细则的评分方法,按季度和年度公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且每年评定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
据悉,行业信用档案行为认定程序包括企业或个人良好信息认证和企业或个人不良信息认证两部分,由各镇街房管所及行业协会,对企业或从业人员的奖励或投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反馈到市房管局,市房管局认证后在信用档案中进行加分或减分处理。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目的在于改变行业监管不力的局面。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将与企业信用档案实行联动记分制,个人奖 罚纳入到企业信用档案中,最终评定结果将会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市民可上网查询到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内容。

文章来源: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kingd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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